无检验证书 云居山泉等桶装水喝不得

质量追踪 | 食品、饮料/软饮料/饮用水来源:中国食品商务网 浏览:46 
摘要:被执法人员查一次就换个地方再生产,“老熟人”从某这回可没那么容易逃脱了。因为以前处罚力度偏低,导致部分经营者屡教不改。但是在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根据国务院出台的食品安全监管特别规定,可以从严从重处罚。像从某这样既没有完善的检验证书,又没有按规定每批次抽检水质,可以按货值10-20倍处罚。


 

    被执法人员查一次就换个地方再生产,“老熟人”从某这回可没那么容易逃脱了。因为以前处罚力度偏低,导致部分经营者屡教不改。但是在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根据国务院出台的食品安全监管特别规定,可以从严从重处罚。像从某这样既没有完善的检验证书,又没有按规定每批次抽检水质,可以按货值10-20倍处罚。

    化验室兼作起居室

    检测报告早已过期

    在杭州城北的一条狭窄弄堂里,检查人员发现了这家饮用桶装水生产厂。厂房为两层仓库式结构,二楼还有一家溜冰场,从某只租用了一楼的房屋,并将其隔为两层。通往隔层的楼梯上洗发水、牙膏等生活用品堆了一地,隔层被用作水质化验室,而且与员工住处混成一体,见检查人员到来,工人赶紧将草席藏于角落,但晾晒着的衣物还是透露了秘密。从现场环境看,化验室居住的功能远大于检验。

    据市质量技术检测院的检测人员介绍,生产企业必须对每一批次饮用水进行抽查,并要求所有化验仪器在生产期间不断电。而现场不仅仪器全处于关闭状态,还积了厚厚的灰,看似很久未用,仪器内一个做培养菌的容器上标着“2007年5月”字样。同时,从某提供的化验记录里没有8月份的记录。

    “现场检查主要暴露三大问题。”杭州市质监局稽查一科科长程渭松表示。首先,现厂址为新搬迁的,尚未进行变更申报。其次,仪器的检测报告早在5月就过期了,且经营者无法出具近一个月的检验记录。第三,桶装水QS认证标签上的地址与经营许可证上的地址不一致。检查人员当场查封了400余桶饮用水,并抽样带回检测水质。

    出厂价只要2.2元/桶

    很多地方都喝这种水

    检查人员透露,与从某打过不止一次交道,之所以认证标签与经营许可证地址不一致,一个客观原因就是从某经常搬家。“这家水厂每次检查总有诸多问题,我们查一次他就换一个地方再生产。”面对执法人员的检查,从某也露出“老到”的一面,一会称化验记录在检验员手上,一会又辩称老检验员离开了,新来的才上岗一个星期,接二连三地推诿。

    送货记录却显示,这家不知名的小企业承揽了九莲新村、大关小区等好几处大型居住区及采荷某食品厂、汽车城等大单位的送水任务,一次就要出货近百桶。“我们价格便宜,出厂价2.2元/桶,所以买的人多。”从某还自以为很有生意经。“云居山泉”“天堂云山泉”“万岛山泉”,同一个地方罐装的水,被从某打上不同标签后卖到不同企业。

    特别规定加重处罚力度

    违规企业将付惨痛代价

    这些生产企业之所以能无视检查,不断更换厂址,其中一个原因是原先的处罚力度过轻。据了解,根据以往的规定,如果某一批次产品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只能处以该批次货值1-3倍处罚,像饮用水出厂价只有2元多,最多只能罚几千元,根本无法打垮违法经营者。

    然而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应当取得许可证照或经过认证而未取得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金额5000-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1万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20倍罚款。”

    据了解,检查人员已将该桶装水生产企业的情况上报市质监局,待查明情况属实后,这家企业将为此付出惨痛代价。

    链接:

    如何挑选桶装水

    根据杭州市质监局历次对辖区内桶装水质量的抽查,矿泉水抽样合格率约为89%,纯净水约为83%,天然饮用水约为65%。尤其小型饮用水生产企业由于管理意识不强,工艺控制不严、设备简陋、出厂检验把关不严等原因,容易造成菌落总数、霉菌、酵母菌超标。

    专家建议消费者在挑选桶装饮用水时注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QS认证等,选择知名厂家的产品。同时要注意桶装水的密封性,将封口处标签撕除后倒置瓶身不会有漏水的为密封性较好的产品,不容易被外界污染。标签破损、瓶身旧而脏、密封不严的桶装水请勿购买。

返回顶部

相关质量报告
质量报告浏览页-尾屏通栏
讨论区
已有 0位对此文章发表了看法,来自3.146.65.169的朋友,您可以参与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
我要评论
  • 评论标题:
  • 评论内容:

热门质量追踪

更多 >>

热销产品

我要发布
质量报告浏览页-二屏右侧banner
  • 一比多网站:一比多一比多移动平台
  • 一比多咨询热线:18916846931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4088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70060 网站ICP备案号:沪ICP备07012688号-8 一比多(EBDoor) 版权所有 Copyright 1998-2024 EBDoor.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