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草案广征民意 可要求假1赔10

质量快报 | 商务服务/法律服务来源:法制晚报 浏览:21 
摘要:食品消费者买到“假货”可要求10倍赔偿,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人最高罚10万


  据新华社电 食品消费者买到“假货”可要求10倍赔偿,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人罚10万……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征求各界意见。

  食品安全法草案是一部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污染与食品中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预防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法律草案。

  草案规定,生产经营者负食品安全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规定,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食品经营者以假充真或者销售不安全食品,除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以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有关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草案同时指出,地方政府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负总责。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不得捏造。

  这是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的部法律草案。

  专家解析

  鼓励消费者“较真”

  中消协法律顾问邱宝昌律师上午指出,草案中关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给予奖励”的规定,是鼓励消费者跟企业“较真”,从而保障消费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他认为,由于食品价格一般比较低,“假1赔10”的规定并不过分。

  鉴于食品问题将会对人身安全造成很大影响,邱宝昌建议,应该加大人身赔偿的力度,并将赔偿额度设置在个人损失3倍以内。文/记者 徐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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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邮编100022)

  2.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100805)

  3.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

  截止时间:5月20日下午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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