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随片广告多 谁来规范?

质量快报 | 传媒/广告服务/其他广告服务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浏览:
摘要:原文标题:人民日报评析“观众诉讼随片广告多”热点法治事件


  事件:

  电影随片广告多

  观众状告至法院

  9月1日,因为影院放映影片《唐山大地震》前长时间地播放广告,西安一位女律师影迷一纸诉状将该影片版权方与发行方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安博纳新天地国际影城告上了法庭。影院在影片放映前未经观众同意而播放广告的现象越来越多,甚至成为了“行规”。这种将企业产品广告直接注入影片拷贝,在电影放映前播出的广告叫做电影贴片广告,也叫随片广告。电影贴片广告正因其是在电影正式放映以前放映,影院的照明设备一律熄灭,观众既不能选择银幕内容,又不能离开影院,除了面对银幕,别无选择,所以干扰信息较少,广告效果的到达率较高。

  评析:

  加强对随片广告的法律规范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柳经纬

  近年来,因影院播放电影随片广告(又称贴片广告)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随片广告引发的纠纷因其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从而给法院如何适用法律处理此类纠纷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厘清和加强随片广告的规范以避免此类纠纷,或者在纠纷发生后使得纠纷的处理有所依据,已经成为立法和司法急需加以解决的实际问题。我认为,加强随片广告的法律规范主要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是从合同法上加以规范。当观众购买了影院出售的电影票时,观众与影院之间即已成立合同关系,影院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播放指定的影片。如果影院未在票面上告知影片开播之前将播放一定时间(如10分钟)的随片广告,那么播放随片广告,应认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对此,有人认为,如果电影票价仅仅是观众观看影片支付的对价,随片广告纯属免费,则不构成违约行为。笔者认为,这种见解是不正确的。即便影院收取的票价不含观赏随片广告的对价,影院是无偿地播放随片广告,其行为也可以构成对合同的违反。因为,从法律意义上说,违反合同并非总是意味着经营行为的“短斤少两”,经营者在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中“添加”合同没有约定的不当成分,也足以构成对合同的违反。观众去影院看电影,目的是在影院特定的环境下欣赏电影从而获得某种美的感受,播放不适当的随片广告,常常会影响观众的情绪,从而影响观众欣赏影片的效果。这是有违观众与影院之间合同的目的的。

  因此,从合同法上规范随片广告,应强调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影院要播放随片广告,应当在电影票面上告知播放随片广告的具体时间和时间长度。这样观众就可以作出选择:看或者不看这场电影;如果想看电影但反感随片广告,他可以避开随片广告的播放时间在影片播放之前进场。

  如果影院在出售的电影票面上没有告知随片广告,观众进场后发现影院播放随片广告而又不能接受的,可以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以影院违约为由解除合同,即退票。

  二是从广告管理法上加以规范。影院播放随片广告是一种广告经营行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广告经营应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其广告经营行为应纳入广告管理法的规范。按照我国广告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首先,影院应依法办理兼营广告的经营资格登记,未获得广告经营资格不得播放随片广告;其次,随片广告的内容须已经主管行政机关审查通过,否则不得播放。对于影院未获得广告经营资格或者所播放的随片广告内容未经审查通过的,其行为应认定为违法经营行为,工商管理机关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此外,依据广告法第7条关于“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的规定,电影随片广告也应根据电影的具体内容,加以合理的安排。电影不仅仅具有的功能,也具有宣传和教育的功能。如果播放的随片广告内容与电影的氛围极不协调,应当认定为违反广告法的行为。例如,在反映抗日战争的影片前播放日本产品或日本旅游的广告,在反映反腐倡廉的影片前播放“收礼只收×××”的广告,显然是不合适的,这会极大地影响观众的情绪,从而影响观众对电影的欣赏效果。

  需要指出的是,即便是符合广告管理法的规定,也不意味着影院就可以不告知观众而随意播放随片广告,就影院与观众之间的关系而言,影院如欲播放随片广告,仍需在电影票面上告知,否则仍可认定为违约行为。

返回顶部
相关搜索:
电影
贴片广告

相关质量报告
质量报告浏览页-尾屏通栏
讨论区
已有 0位对此文章发表了看法,来自18.221.140.111的朋友,您可以参与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
我要评论
  • 评论标题:
  • 评论内容:

热门质量快报

更多 >>

热销产品

我要发布
质量报告浏览页-二屏右侧banner
  • 一比多网站:一比多一比多移动平台
  • 一比多咨询热线:18916846931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4088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70060 网站ICP备案号:沪ICP备07012688号-8 一比多(EBDoor) 版权所有 Copyright 1998-2024 EBDoor.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