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缴税风波冲击出境购物
摘要:原文标题:iPad税争议未平 出境购物将受冲击

一直以来,“被咬掉一口”的苹果成为无数追捧者心中完美的象征。然而,近段时间在境外购买苹果电子产品的消费者却些烦,因为他们带入境的iPad等自用电子产品要被海关“咬掉一口”,征收20%的行邮税。一石激起千层浪,iPad税引发了社会各界强烈关注,各种争论持续升温。
本月16日,海关总署监管司负责人黄熠表示,入境时,对个人自用的iPad征税是根据国务院2006年批准的《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实施的,并且不违反WTO(世贸组织)规则。同日,在商务部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姚坚表示,商务部支持海关依法履行职责,支持海关对于公众关注的问题给予积极的回应和解决。
而此前,海关总署宣布,个人在境外购买一部iPad,需按5000元的税基全额缴纳20%即1000元的行邮税,商务部相关部门曾就iPad千元税向海关总署发出咨询函,认为海关规定与WTO规则有不相适应之处。就在公众“观战”兴致正浓时,相关部门却就争论问题达成共识。不过,坊间争议却未就此平息,不少业内人士担忧,海关规定的长期执行,将会对游客出境旅游购物造成严重影响,海外代购行业或将因此重新洗牌。
两部门达成共识
“中国海关对居民旅客携带进境物品确定限值、对超出限值物品征税的做法是一贯的,海关总署发布的54号公告只是重申了这项管理制度,不是什么新规定。”针对当前引起公众热议的中国海关总署颁布的2010年第54号公告(简称54号令),海关总署监管司负责人黄熠如是表示。
根据54号令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此外,海关还对包括照相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家具等20种商品实行全额征税验放。
而近段时间以来风头正劲的iPad平板电脑,就被归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一类。根据54号令,在境外购买iPad平板电脑一台,按5000元的完税价格、 20%的税率计算,要征税1000元。而引起公众争议的关键就在于目前iPad在香港的报价,折合人民币仅售3000多元,但到目前为止,海关却一律征收1000元的行邮税。
就在不少消费者感叹自己在境外购买的iPad硬被海关“咬掉一口”时,商务部提出,海关规定与WTO规则有不相适应之处,体现在两点。首先,WTO《信息技术协定》要求IT类产品逐渐降低关税至零,目前我国增值税税率为17%,而计算机现在关税是零,也没有消费税,因此iPad的进口税率为20%明显过高;其次,iPad多款产品价格仅3000多元,海关对iPad计为5000元完税价格的规定与WTO《海关估价协定》不太一致。
海关总署14日对征税回应称,iPad上市以来价格在不断变化,且依据配置不同,价格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海关将其归为笔记本电脑并适用一般5000元的完税价格,主要是为方便旅客,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旅客的通关时效。然而,海关并没有回应公众对税率的质疑,对完税价格等问题的解释,也没有回应是否和WTO规则不一致。
直到16日,黄熠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入境时,对个人自用的IPAD征税不违反WTO 规则。他表示,WTO规则主要是针对国家、地区间的贸易,涉及的是货物。个人自用的iPad是“物品”不是“货物”。物品具有“非贸易性”的特征,是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出售或出租。在税率上,目前我国对货物渠道进口的计算机整机关税税率已降到零。而对行邮物品中的笔记本电脑征税税率为20%,是根据国务院2006年批准的《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实施的。中国加入WTO时签订的《信息技术协定》适用于货物贸易。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 16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已注意到海关总署今年7、8月先后发布了两个公告,加强和规范个人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和邮寄物品的监管。商务部认为,这是海关总署根据相关的法规和当前出现的一些新的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姚坚表示,注意到最近社会公众对这个问题的关注,海关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也做出了回应,对行邮物品的管理体制、物品的归类、完税价格的调整和改进旅客通关服务等方面进行了说明。商务部支持海关依法履行职责,支持海关对于公众关注的问题给予积极的回应和解决。
旅游“扫货”面临终结
对于54号公告的发布背景,黄熠表示,一段时期以来,一些有组织的走私团伙,假借个人物品名义,利用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便捷通关措施,以逃避海关监管、偷逃税款为目的,一日内多次携带各类消费品、高科技产品、生活日用品进出境,是变相的进出口商业贸易行为,将实际意义上的“货物”转化为“物品”携带进境,干扰了正常的贸易秩序。
尽管打击走私是海关的主要目的,但各界对此的争议还在继续。不少业内人士担心,这项规定将对出境旅游购物造成严重冲击。
根据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出境旅游发展年度报告2009-2010》显示,2009年中国出境旅游人次数达到了4766万,同比增长4%;出境旅游总体消费达到420亿美元,同比增长16%。可以看出,消费的涨幅远远要大于客源规模的涨幅。根据调查结果,其中有50%的出境游客都表明购物是他们花费的项目。尤其在赴港澳旅游的游客中购物支出比例非常高,赴港游客购物的支出比例约71%,赴澳门游客购物比例占到了65%。
据报道,香港的IT产品零售店在海关公告颁布以后,购买相机、手机等的内地游客没有明显减少,但不少销售管理人员表示,如果公告严格执行,势必会影响到生意,因为现在香港零售IT店,内地游客占绝大多数。香港旅游发展局主席田北俊此前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按照“54号令”的规定执行,将对香港旅游业影响很大。
代购行业或将洗牌
此外,海关总署于今年7月份发布的第43号公告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对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征税额从原来的500元下调至50元,只要应缴税额超过50元的,都要按商品全价缴纳进口税。在税率上,占海外代购首位的化妆品要征收50%的进口税,代购热门的数码产品、手表类征收30%的进口税,金银首饰及文化用品等商品征收的税率,也要10%。
海关总署方面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一是大部分进境邮件不再是亲友间馈赠的物品,海关当初制定的优惠政策对照顾侨眷需求的作用已经弱化。二是进出境邮件的性质已向交易性质的商品为主转变。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网购、邮购、海外代购等业务发展迅速。
近年来中国海外代购市场异军突起,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0年(上)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海外代购的市场交易规模达到78.2亿元,年底更有望达到110.3亿元。报告称,受消费者欢迎的十大代购产品分别为化妆品、奶粉、箱包、鞋帽、服装、电子产品、手表饰品、食品、个人运动器材和海外特产。
据了解,目前海外代购已经形成一条完整产业链。海外代购分专业国际代购网站和个人代购网店两种。前者通常是与国外网上购物网站联系组成一个大网络;后者多是与境外供货商或者合作的朋友联系,将买到的商品寄回国内。业内人士表示,海外代购网站往往进货量较大,一般不走邮寄渠道,因此不存在关税优惠,相对于个人境外代购成本较高。关税调整后,这种差距将缩小,而且行业也将更加规范。
分析人士指出,代购行业正呈现高速发展的势态,但行业的弊端亦不断困扰着众多消费者,由于代购行业大部分都以个人卖家海外采购操作,因此,商品的质量、运输、关税、售后服务无法保障、投诉无门等问题都亟待解决。从政策方面介入,治理目前海外代购的无序混乱发展,虽然短期内将会出现代购行业的淘汰潮,但长期来看,对行业的乱象整治将会起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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