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短信强迫式“服务”应当休矣

质量追踪 | 通讯产品/短信系统来源:北京晚报 浏览:28 
摘要:已经通知暂停服务还不行,必须还要回复暂停天数,还“限数字”,否则“不回复默认继续接收”。我有点搞不清,究竟谁是“尊敬的客户”?


  近日,我随中国新闻代表团出访。在机场,听大家议论有人出国发了几条微博被强收3900多元通信费,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请在机场工作的北京移动一位热心的小伙子帮忙,索性把手机上彩信、上网等功能暂停,待回国后再开通。

  谁知道,彩信居然继续向我发送。还有一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垃圾短信,诸如房地产、养生保健(帅哥美女服务),令人不胜其烦。原因何在呢?过了两天,我才搞明白,因为我是“尊敬的客户”。在一堆短信提示中,有这样一条:“尊敬的客户,在国际/台港澳漫游接收手机报将产生GPRS费用,回复暂停天数(限数字)可暂停,不回复默认继续接收。回复短信费用同当地短信资费标准……”没办法,只好请人帮忙再通知他们暂停天数。

  已经通知暂停服务还不行,必须还要回复暂停天数,还“限数字”,否则“不回复默认继续接收”。我有点搞不清,究竟谁是“尊敬的客户”?是我还是手机报?抑或是客户的钱袋?“不回复默认继续接收”,不就是“继续收费”吗?您就明明白白地说吧。

  “不回复默认继续接收”这种服务收费十分讨嫌。这是一种典型的流氓式服务。这如同一女人被流氓纠缠,可以美其名曰为“服务”,或称对方为“尊敬的客户”,你告诉他不要这种强奸性服务还不行,必须告诉他停止几天,“不回复”就是“默认”,他就有权继续对你耍流氓。好像美国人挺爱干这种勾当的。前些日子,谷歌公司把一些中国作家的作品搬到网上,要求不同意的要声明。否则,“不回复默认”他们就有权继续干。谷歌还跑到世界各地拍街景,把临街民居都放在网上,也以此为理由。明明是人家的作品,著作权不在你手中,既没有委托又没有授权给你,你要搬到网上总要征求主人的同意吧。怎么倒过来了,流氓成了大爷了。不同意你耍流氓,还要主人发声明?

  在“服务就是收费”的市场里,一些企业千方百计要为“尊敬的客户”提供所谓服务,包括手机上的垃圾短信。我就是不明白,手机是我的私人财产,好比我的住房。电信运营商凭什么收了别人的钱,把这些“垃圾”往我的“住房”里倾倒。事情就怕调过来,我要是弄堆垃圾倒你们家里去,你觉得合适吗?

  我曾经和一位餐馆老板讨论过什么是的服务:当客人有需要时,服务员就出现了;客人不需要时,服务员就“隐退”了。服务员总是站在客人身边,盯着客人吃饭,听着客人聊天,一刻不停地换盘子换碗,客人并不舒服。过犹不及,讲的就是这个道理。电信运营商为了增加收入,推出各种服务,这并非错误。他们的错误在于类似垃圾短信、“不回复默认”等服务方式,让“尊敬的客户”感到丝毫没有受到尊重。我不相信中国移动解决不了垃圾短信的问题,客户没有接收要求你别发就行了。一个一年有一千多亿利润的大型企业,在挣钱上要讲点现代文明,不要搞得小流氓似的那么无赖。这样,我成为你们“尊敬的客户”才感到脸上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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