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汽车“三包”争议焦点

质量快报 | 商务服务/法律服务来源:半岛晨报 浏览:30 
摘要:汽车“三包”已经举行立法听证,记者了解到,在大连地区,汽车类投诉主要问题包括发动机异响、漏油、漏雨、自动熄火、电路不畅等。在此次汽车“三包”听证会中,涉及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方面的技术条款以及具体执行可操作性等细节问题上,大连消费者和业内人士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业内人士认为汽车“三包”法规的完善需要时间和过程,而消费者则呼吁汽车“三包”尽快顺利实施,只是相关操作细节必须明确。


  难点一:举证难

  在与汽车厂家的维权中,消费者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由于存在巨大的信息不对称,在购车前发现质量问题难,出现质量问题后举证难。

  难点二:鉴定难

  对于消费者来说,根本不可能花钱去进行鉴定,所以很多问题找厂家投诉比较困难。

  难点三:索赔难

  没有明确标明召回厂家要赔偿消费者,因此只能免费维修和更换。

  汽车“三包”已经举行立法听证,记者了解到,在大连地区,汽车类投诉主要问题包括发动机异响、漏油、漏雨、自动熄火、电路不畅等。在此次汽车“三包”听证会中,涉及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方面的技术条款以及具体执行可操作性等细节问题上,大连消费者和业内人士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业内人士认为汽车“三包”法规的完善需要时间和过程,而消费者则呼吁汽车“三包”尽快顺利实施,只是相关操作细节必须明确。

  案例30万新车开出半个小时坏在路上

  “满心欢喜买了一辆新车,没想到刚刚开出去半个小时,车就坏在道上了。”大连消费者王先生曾在保税区一家4S店购买了一辆价值30万元的轿车,提了车想到星海广场兜兜风,没想到车还没进入市区,就坏在了半路上。“是发动机的问题,熄火停在路上开不动了。”

  紧接着,这辆新车就被拖车拖到了维修站。“当时我强烈要求换车,经过和销售经理的交涉,对方同意给我换一辆车,这辆车就返回了4S店。”但是当时王先生所购买的车型没有现车,所以4S店让王先生先耐心等待一段时间。

  本以为4S店能顺利给自己换一辆新车,但更让王先生郁闷的事情发生了。“几天后我到4S店,正巧看见他们把我之前那辆车的发动机偷偷拆了,正在修理,我就大发雷霆,质疑他们答应给我换的实际上就是原车。”这次,王先生直接要求退车,并且态度十分强硬。对方看到事态严重,最终给王先生换了一台新车。

  此次汽车三包征求意见稿中,一大亮点就是,消费者退换车的权利得到了明确的规定。汽车售出后30天内,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车身开裂、制动系统失效、转向系统失效、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如果汽车“三包”顺利实施,像王先生这样要求退货的消费者,销售商应负责免费退货。

  调查消费者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

  “在车行的工作中,偶尔会出现销售人员因为讨厌某个客户而故意给出一辆不好的车的情况。”一位在车行工作多年的销售经理向记者透露,比如个别销售人员明知某辆车在运输过程中有划痕,在交车的时候就故意不给客户刷车。“所以好的4S店维修的过程是会让客户看到的,这样可以避免在维修的过程当中客户担心的车被更换部件的情况发生。”

  这样的情况已然是某些车行的公开秘密,而当消费者维权举证时,却举步维艰。记者了解到,大连地区存在的主要汽车问题包括发动机异响、漏油、漏雨、自动熄火、电路不畅等。消费者在维权时面临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这三大难点。“目前汽车消费投诉解决起来难度非常大,核心的问题无法可依。往往汽车的质量问题是显而易见的,这点经营者也承认。但问题的解决却没有标准。”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在与汽车厂家的维权中,消费者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由于存在巨大的信息不对称,在购车前发现质量问题难,出现质量问题后举证难。

  车主张先生购买的轿车在保修期内就“爆缸”了,由于不服厂家“不属于产品质量”的鉴定结果,张先生想重新鉴定,但厂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全国只有5家,收费少说也要上万元。征求意见稿规定,对如何确定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尚没有明确规定。“对于消费者来说,根本不可能花钱去进行鉴定,所以很多问题找厂家投诉比较困难。”

  此外,由于没有明确标明召回厂家要赔偿消费者,因此只能免费维修和更换,消费者索赔也是难点。

  观点

  厂商、经销商35天修理时限难做到

  征求意见稿规定,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5日;超过35日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修理记录、购车,由销售商负责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整车。一位汽车厂商向记者表示,“我们无法提前准备好所有的汽车零件,一部分需要进口的零件只有在消费者提出修理需求的时候才能向海外订货。而进口零件的运输和办理各种手续,少则需要一个月,多则超过两个月。35日这个修理时限,我们有时可能无法做到。”

  “汽车不像电脑、家电,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比如购置税、保险、上牌照,这些问题如何解决呢?《征求意见稿》则没有涉及,只是笼统地表示按照本规定更换或者退货的,发生的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由销售商承担。”一位从业13年的经销商表示,看到《征求意见稿》,他不知该如何处理。“比如上牌照之后,车管所的资料不可能取消吧?退回来的车辆又如何处理呢?直接报废太浪费了,我们会经过维修将其作为二手车销售,但现在很多经销商都没有卖二手车的资质。”

  汽车分析师贾新光认为,从此次推出的《征求意见稿》来看,部分规则并未明确,力度明显不足,应予以明确。

  消费者操作细节须明确

  在采访中,消费者与业内均对汽车“三包”表示赞同和支持,认为汽车“三包”规定的出台条件已经基本成熟,但涉及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方面的技术条款以及具体执行可操作性等细节问题仍不可忽视。目前,《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总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已经结束。国家质检总局将根据网络等各渠道反馈的意见,特别是此次立法听证会收集到的意见,逐条梳理,充分考虑,对《征求意见稿》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力争该规定尽快出台。记者孙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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