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洋品牌充斥进口红酒市场

质量快报 | 食品、饮料/酒类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浏览:19 
摘要:近日,华裔球星林书豪被盯上了。成都一男子申请注册“林书豪”商标,据说已经收到受理通知书。此前,“飞人”乔丹要求中国乔丹体育“停止侵权”并将与之对簿公堂。


  近日,华裔球星林书豪被盯上了。成都一男子申请注册“林书豪”商标,据说已经收到受理通知书。此前,“飞人”乔丹要求中国乔丹体育“停止侵权”并将与之对簿公堂。

  如此等等,中国企业品牌“傍”“傍名人”“傍洋货”的现象颇为多见。专家认为,抢注他人商标行为或许能占到一些便宜,但有可能丧失长远的发展机会,对国家经济形象也没有益处,中国企业要走向世界,必须迈过这道“坎”。

  假洋品牌充斥市场

  日前,还有一则消息让人关注:意大利对外贸易委员会在北京设立了知识产权办公室,经过大约一年时间的调查,在中国市场上发现数十家假冒意大利品牌的企业。这家委员会已向中国有关部门递交“伪意大利”品牌的企业名单,呼吁中方采取措施保护意大利品牌。

  一方面,美国球星迈克尔·乔丹通过视频隔空喊话,要求中国乔丹体育停止侵犯他的姓名权,并且在中国提出了有关诉讼。另一方面,正在准备上市的中国乔丹体育在其招股说明书中,商标及商号风险也被列在“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项。

  长期研究品牌管理的业内人士李一峰说,仿冒他人品牌已经到了泛滥的地步,“因为法国鳄鱼品牌有名,国内至少有上百条形形色色的‘鳄鱼’;走在一些城市的商业中心,与国际知名品牌容易混淆的标识随处可见……这些做法虽算不得违法,但实际上不诚信。”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认为,虽然乔丹诉乔丹体育案的最终判决结果难以预料,但至少有一点,“乔丹体育即使在国内发展再好,也很难走向世界,因为这一商标在国外是无法获得认可的”。

  如果不是球星乔丹起诉乔丹体育,或许很多消费者根本不知道两个乔丹原来没有任何关系。SOHO中国CEO张欣在微博上说,“我一直就以为乔丹运动服是乔丹的,就像李宁那样”。

  一位上海的消费者陈先生就很不满这种“傍名人”的做法,他说,体育用品叫“乔丹”,显然是为了让人联想起球星乔丹,造成某种错觉,否则为什么不叫“张丹”“李丹”?“现在国内这种现象太多了,‘某某奴’‘某某丹’等不伦不类的假洋品牌,充斥市场。”

  “傍”最终伤害自己

  中国服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东华大学博士生导师卞向阳说,一些企业在发展初期,受制于资金、品牌知名度等因素,通过“傍”可以获得暂时的发展。

  乔丹体育的经历恰好证明了这一点,其前身是1984年成立的晋江县日用品二厂,2000年改名为乔丹体育,当时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此后13年里乔丹体育得到迅速成长,到2009年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其注册资金已增至4.5亿元。

  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春泉分析,乔丹体育折射了国内一批企业的共同困境:不知名时希望“傍”,以促销售;如今品牌竞争越来越激烈,反而抑制了企业进一步发展,更谈不上“走出去”。“一些国际企业会采取‘放水养鱼’的策略,等中国品牌做大了,才发起诉讼,此时造成的打击更大。”

  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说,“傍”的行为,让消费者无所适从。“比如香港知名的珠宝品牌叫周大福、周生生,而内地有一家叫‘周大生’的珠宝品牌,很多消费者难以区别。”

  “这种‘山寨’化的经营方式,只能获得短期利益,而对于长期发展十分不利,也有损中国的市场形象。”刘春泉说。

  中国广告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邬盛根指出,企业行为是受消费心理影响的,一些企业之所以愿意起洋名或者傍名人,往往是为了迎合受众的心理需求,而这种消费心理实际上不理性、不健康。“如今中国制造业水准不亚于世界任何一个国家,应该对国货有信心。”建立有利于创新的体制

  经济学家吴敬琏指出,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还是要建立起有利于创新的体制。

  “18世纪英国率先工业化革命,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立法对专利发明进行保护。”李一峰说,“当今我国发展自主品牌,实现经济转型需要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对知识产权加强保护也是必然的。”

  据了解,曾经以贩售“假”为人诟病的北京秀水街经营者表示,将对这一市场进行改造,坚决清退低品质的摊位,新建200多个精品店,计划引进欧美进驻市场,痛下决心向“假”说不。

  张晖明指出,遏止中国企业品牌“山寨”化发展,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培育购买者健康的消费价值取向;二是用法律、市场等手段阻断企业靠“傍”来简单逐利的途径;三是管理机构对于品牌注册应该严格管理,以杜绝“山寨”品牌。

  与此同时,大力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目前中国真正的世界,屈指可数,这与我国市场经济地位严重不匹配。”卞向阳说,世界任何大的经济体,都需要有一批世界知名的品牌来支撑,这样才能体现一个国家的创新能力。

  根据Interbrand发布的2011全球品牌价值榜显示,全球品牌100强中有49家源自美国,38家源自欧洲,7家来自日本,2家韩国品牌,而中国仅有台湾地区的HTC入选。可见,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发展自主品牌任重而道远。

  刘春泉说,中国的联想,原先英文名字是Legend,而这个普通的单词,在很多国家都有各类商品注册过,为了“走出去”,联想改名Lenovo,起初饱受非议,现在已被普遍认可。走自创品牌之路,是一道必须跨越的“坎”。链接>>

  进口红酒市场存在十大乱象

  据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委等部门披露,进口红酒口岸均价仅为每瓶15元,但在国内零售市场上的均价却高达562元;拉菲的产地法国拉菲的年产量不过20余万瓶,但中国市场每年喝掉的“拉菲”却有200万瓶,绝大多数是假货。

  根据近年来国内及浙江出现的消费投诉案件,浙江省消保委概括出进口红酒市场十大乱象。

  乱象一:傍

  在进口红酒市场,“拉斐”和“卡斯特”是被傍得最多的品牌。仅“LAFITE”,就发现有“大拉菲”、“拉菲正牌”、“拉菲副牌”、“拉菲传奇”等上百个品牌。“CASTEL”也一样。有经营者甚至别出心裁地将“LAFITE”、“CASTEL”直接拼凑成“卡斯特拉斐”虚假品牌。

  巴黎一酒商表示,拉菲年产量最多是24万瓶。据浙江省工商局调查,拉菲每年在中国市场大约能分到5万瓶。但据业内人士估算,中国一年消耗拉菲数量高达200万瓶,差不多是拉菲10年的总产量。多出来的近二百万瓶“拉菲”几乎都是假货。

  乱象二:“假洋鬼子”

  有的葡萄酒号称产自国外,其实为国内一些小酒厂加工。有经营者还虚构品牌历史和品牌文化,“一夜”间将刚创立的商标包装成百年品牌。今年2月,浙江义乌市程盛副食品商行老板分别从河北昌黎、山东烟台购入了大量裸瓶葡萄酒,又在香港注册了“法国拉菲葡萄酒(香港)有限公司、法国皇家卡斯特庄园有限公司”等两家销售公司,然后再将自行印刷的这两家空壳公司的标签贴在裸瓶上,使国产酒摇身变成了高价酒。

  乱象三:国内灌装勾兑

  进口、灌装酒大致分两种,一是葡萄原汁,一是进口葡萄浆。前者运到国内,厂家直接分装成成品。后者按口感加水和色素等调配勾兑。我国虽规定葡萄酒是以新鲜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经全部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酒精度≥7.0%(Vol)的发酵酒,但未明确规定葡萄或葡萄汁用何种比例勾兑,这很难保证灌装酒百分百是葡萄汁或葡萄浆。浙江省工商局经检处处长潘炜介绍,检查人员专程赴河北昌黎调查,当地人称,裸瓶装的葡萄酒一滴葡萄汁都没有,全是化工原料勾兑的。

  乱象四:国内灌装冒充“原瓶进口”

  “原瓶进口”是指一瓶酒从葡萄种植、采摘、榨汁、发酵、窖藏、装瓶、酒标及内外包装全部在原产国完成。但有的葡萄酒标注国外原瓶进口,实际是原酒汁从国外进口,在国内灌装、分装,这些酒质量难以保证。

  乱象五:保税区灌装的“进口原瓶”

  国内不少保税区新建大大小小的葡萄酒“国际分装中心”,保税区法律意义上属于“关外”,在这些生产线上灌装葡萄酒仍可打“境外”擦边球。大桶进口原酒在这里小瓶分装,贴上“原瓶进口”标签,出了厂大门就算“出口”到中国。

  乱象六:违法使用添加剂

  通常原瓶进口红酒没有任何添加物。但国外大量低质酒进口后,都进行添加剂勾兑。除了兑水,还在原酒里添加二氧化硫防腐,还有进口红酒被检出含致癌物合成着色剂“苋菜红”。

  乱象七:低档冒充

  用尽量逼真的包装和相近口味低档酒冒充酒,经不良代理经销商大肆吹嘘,一些二三线品牌摇身一变成品牌。市场上高价回收原装的拉菲酒瓶,一只空瓶的价格高达2000元。其回收的用途只有一个:以低价酒灌装造假。如今,这样的造假已形成从酒浆、酒瓶、标签、包装纸乃至包装盒到后期销售的完整产业链。

  乱象八:标签不符合要求

  进口红酒无中文标签标识,或标识内容不符合规定,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未载明食品原产地及境内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或标签虚假标注境内代理商地址,同一代理商不同款酒瓶上标注代理商地址不一致。

  乱象九:手续不全

  未取得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卫生证书,或卫生证书所列酒类品名与实际销售商品信息不符,而擅自销售未经检疫的红酒。

  乱象十:虚假代理

  冒用知名红酒商标(品牌),以专卖、专营或总代理、总经销等形式,使消费者误以为是该商标(品牌)经营者以及“专卖(专营)店”销售假冒伪劣酒,欺诈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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